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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成立“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专家咨询组、专家工作组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4年02月25日 15:45  浏览量:

  教高厅函[2011]17号

有关部门(单位)办公厅(室),有关高等学校:

  为全面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创新法律人才培养模式,提高法律人才培养质量,培养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需要的高素质法律人才,我部将启动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为充分发挥专家学者的作用,我部决定成立“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专家咨询组、专家工作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专家咨询组由中央政法委员会、外交部、公安部、司法部、商务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和在法学教育领域有较高学术地位的知名专家学者组成,主要职责是研究提出制定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意见和建议,论证评议有关重要政策和重要改革事项。

  二、“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专家工作组由从事法学教育教学的一线专家学者和高校教学管理部门、法学院系负责同志组成,主要职责是在教育部的领导下,研究制定“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工作方案;开展调查研究,研究起草启动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文件,并根据各方面的反馈意见修改完善;完成教育部委托的其他工作。

  三、请专家咨询组、专家工作组成员所在部门(单位)和学校在工作量、活动经费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支持。


  附件: “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专家咨询组、专家工作组名单



  教育部办公厅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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